第三次挑戰書記官考試,終以失敗告結
總分差12分,平均差2分,錄取167名,我是第296名
(去年總分差32分,平均差5.33分,錄取203名,我是第785名)
這分數距離上榜,說近不近,說遠不遠
我是覺得還能接受,總算是還對得起我這段時間的努力了
只是,民法跟刑法的分數令我頗為神傷
畢竟這兩科算是我著力最多的科目
本次依然敗在這兩科上面
看了PTT的上榜感言
強者的民法刑法,似乎至少都50起跳
只能搖頭,真的是被這兩科拉下榜了
民法,債編是我的破綻,物權也是迷迷糊糊
刑法,分則是我一貫的罩門
如果我想考上,得想想辦法拯救這幾個弱處
訴訟法有點矇到,我的實力應該比這分數要低一些
法組,坦白說只唸了兩天不到,能拿這樣,已是謝天謝地
說真的,我努力真心不夠
五月中衝刺到八月考試
落榜,其實正常,是意料中的事無誤
只是,我今年真的很需要換個環境,很渴望一點成就感
所以,非.常.非.常.非.常...失落
但又能如何?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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