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並不順利...

 

將所有資料備齊後

前往南海路派出所報案

警伯被我的專業程度嚇到

直問我來自何方

我說:我只是路過的小小書僮...

 

然而調閱監視器的畫面並不如想像中理想

首先,當監視器搜尋到事故當時的錄影歷程後

沒話說,過程全程精準錄下,對嫌犯來說可謂罪證確鑿

但,畫面很模糊呀

目前臺北市政府設置在那路口的監視器

畫質,約略只有VCD的程度

加上當天有下雨,既使放大縮小左看右瞧,車號仍是難以辨識

而我案發當時第一時間記下的車號是錯的

經查,車色與車型皆不相同

 

循肇事車輛逃逸路線繼續追查其他監視器

動態行進間,仍舊過於模糊無法辨識

要不就是嫌犯雖然停等紅燈,卻恰好被其他車輛擋住了車牌

 

試著從模糊的影像中拼湊蛛絲馬跡

是5678-LG?還是5878-DG?或是5679-LQ、5879-DQ...

很可惜,這樣Try了半天,查詢的結果皆與犯罪嫌疑人車輛特徵無法相符

 

過程中,也驗證了刑事訴訟法對於人證的可信度存疑這件事

的的確確是有所本的啊!

雖然,我就是當場目擊的被害人,且距離案發方才兩天

但不只車號沒能確認,而且記憶中,肇事車輛是一台白色豐田的瑞獅

但根據監視錄影,實情則是,對方為三菱銀色的Freeca

 

為了怕錯怪無辜,在這學運期間,不想給警察添麻煩

於是,我選擇了不要報案

走出警所時,我說服並安慰自己數次:

我不是姑息養奸,我努力過了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肇事逃逸
    全站熱搜

    塵世中迷途小書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