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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報到,工作滿四個月,實務訓練通過後
地院的上級機關,也就是高等法院
會在五月發出「派代」的任用命令
然後經由銓敘部銓敘,於七月來函告知審定結果:「先予試用」
並回溯至05/01生效
以上流程,完全是自己亂猜的...
雨雨風風花花葉葉年年暮暮朝朝_塵世中迷途小書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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