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遲遲沒開始跑離職程序...
由於早先忘記從哪得來的訊息
所以一直在等臺灣高等法院的函
也就是我直到高院通知我,隔年一月一日要去新單位報到
才開始動手寫請准離職的簽,正式跑離職手續
有參考網路上的簽的範例,各機關的寫法算是大同小異
但我還是被科長退了兩次,直嚷嚷說格式很怪~ˋˊ
這時其實已經是12月下旬了
事後看來,這樣似乎是有點遲了
整個流程完成時,我人早已經離開臺北地院,到法官學院受訓去了
後續變成有許多步驟,都要請人幫忙照應看顧
還好有SM姐罩我XD
下面這張離職報告單是最煩人的
辦個離職,居然要跑這麼多單位,蓋這麼多章(火)
最後,二月初才拿到的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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