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5001.png

萬事莫存僥倖心態XD。

 

印象中政風室有在公司院內網跑馬燈、傳閱系統宣導過,
同仁如果酒駕遭查獲,無論是拒測、被開罰單、移送地檢後飭回、責付或交保,
上班返回公司要儘速主動報備(自請處分)。
否則若是被動才遭公司知曉此情,會另再從重追加額外的大大懲處😱
 
別擔心,我膽子還沒大到、腦子沒有這麼不清楚到、性格尚未白目到以身試法,
僅是良言勸世:駕駛莫飲酒,醉態勿開車。
並對這可愛的主動申報自請處分規定覺得啼笑皆非,有感而發而已。此點當合先敘明,
 
我當要克己復禮,千萬不可惹出什麼亂子,切莫再讓身邊愛我關懷我的人擔心操煩。
孟子公孫丑章有云:仁則榮,不仁則辱。倫融要行仁道,招榮惡辱。
 
什麼?你說你都沒在注意看院內網、傳閱系統公告,不知道這規定,所以沒有跟公司自首,
那是誰的問題?很明顯了吧,咎由自取。
公司苦口婆心在院內網、傳閱系統再三宣導在先,誰叫你不發囉?
難不成要公司發拒絕酒駕小卡,每日閱讀後打勾註記,
收假之後由股長檢查,科長要在休假前統一召集所有人做離院宣導?
不管,你這顆老鼠屎,壞了公司名聲,阻礙長官升遷之路,使全體公務員名聲受辱。
就「視為」你知道這個規定,既然是「明知故犯」,犯了錯還不誠實跟公司自首申報,從重議處啦。
所以失風被捕跟公司報備自請處分後就沒事了嗎?
倫融,你是個誠實的好孩子,這次就原諒你了,下次不可以這樣壞壞喔XD
公務員酒駕被逮判刑後,申誡、記過、考績吃餅,甚者可能受懲戒到撤職、免職。
這樣剝奪公務員資格的處罰,我個人覺得其實比有期徒刑還重許多耶。
嘖嘖,比例原則何在?大砲打小鳥嗎?
不,酒駕零容忍、酒駕零容忍、酒駕零容忍(民氣可用,很重要,所以寫三遍)。
 
總公司用盡一切努力希望提升國民對衙門的好感與信任度,就被你這樣腦殘酒駕而毀於一旦。
這違逆人民感情的滔天大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就把你掃地出門去贖罪吧。
公告五湖四海,這傢伙已經被逐出衙門,從今以後,他已經不是衙門的師爺了,
這江湖敗類過去的倒行逆施,跟我們無關了,各大門派息怒吧。
我們這樣清理門戶,算是有自省能力,能壯士斷腕(斷尾求生)的魄力,
請提升一點對我們衙門的好感與信任度吧,感恩蛤~
 
公務員領人民的納稅錢,爾俸爾祿 民脂民膏,個個都是肥滋滋胖嘟嘟的米蟲老鼠,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斗膽犯這樣不可原諒的錯,一腳踩下去爆漿都還嫌髒了我的鞋底呢
根據小弟對於刑事訴訟流程的粗淺瞭解,如果我在警詢、偵訊、審理過程中
對於職業一項保持緘默甚且說謊,警察、檢察官、法官也不會脅迫或利誘我,
非得要我一定得說出:嗚嗚,我就是知法犯法罪該萬死的那隻大老鼠啦>"<。
 
就我所知,目前戶役政查詢資料、高院前案查詢紀錄表,入出監簡表、應該是都看不出來被告的職業。
審判系統當然也沒有自動比對查核被告職業是否為公務員的功能。
少數幾個可以發現我是公務員的機會:
一、用不正方法讓我自白(特此澄清,這年頭已經沒有胸口碎大石、尖針插指甲縫,
在冰塊上罰站,潑水不給休息疲勞訊問的這類刑求方法了啦,
吃飽太閒給自己惹官司麻煩嗎?我們國家很重視人權、人性尊嚴的,
被告要用心呵護教化,使其重返社會,
伊是咱們的寶貝,需要你我的關心,乎伊一ㄝ自新的機會、生長的的土地
手牽手,心連心,咱站作伙,伊是咱們的寶貝)
 
二、或是沒事找事幹,看我一臉腦滿腸肥像是大老鼠的樣子,
去調閱我這幾年的全國財產總歸戶資料,
其上應該可以看出我近幾年都有一筆收入來自某某政府機關的薪資所得。
 
喔喔,那不就產生了一個非常嚴重的漏洞?
沒能給這碩鼠申誡、記過、吃餅的機會,
無法懲戒到米蟲,沒能汰除這害群之馬?是的,沒錯。
 
於是,以下這不知道誰想出來可愛的「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就橫空出世了XD
 
『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者,應履行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誠實」之義務,
於事發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
報告掌門人,我酒駕失風被逮了,請懲處我,
等判決出來,請一次記我兩大過,移送懲戒,
將我撤職、免職吧。我會記取這教訓的,下次不敢了。還有下次嗎?你已經不能當公務員了。
 
居然有這樣強迫「自首」的規定耶,這沒有違反被告人性尊嚴的普世價值而有違憲疑慮嗎?。
笑死人,公務員的誠實義務,能夠這樣解釋適用哦,
世說新語,拍案驚奇,歎為觀止。
所以公務員一時失慮,犯賤手癢在屈臣氏偷拿瓶洗髮精,
開車不小心肇事撞傷人,在網路上跟人筆戰對罵譏諷對方腦袋有洞,
把持不住自己與人妻墜入情網談戀愛還上了床,
被告之後也要主動「誠實」跟公司申報自首嗎?
我因為涉嫌刑法第320條竊盜罪、第277條過失傷害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239條妨害家庭罪,
目前成為刑事被告,正在努力洽談和解,尋求告訴人撤告、原諒,爭取不受理判決或緩刑,
啊,通姦罪已經託福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除罪化了,
我拿到不起訴處分啦,判決免訴,免訴喔。
怎樣?咬我啊,我愛人妻,可惜人妻不愛我,一看到人妻我的腎上腺素毫不考慮亮起紅燈。
 
以上舉例不當,當然無法相提並論啦,酒駕零容忍是天條,
科科,你有聽過竊盜零容忍、過失傷害零容忍、公然侮辱零容忍、通姦零容忍嗎?~
不過, 上開這些素材,□週刊、○傳媒,應該也是會有點小小興趣而見獵心喜的,
雖然主角只是個師爺實在太小咖,不過加油添醋後,也是有辦法可以寫得聳動而臭不可聞啦,
「衙門腐敗的程度,令全臺灣都驚呆了,正義蕩然無存,女王貞操蒙羞!」
這樣的標題,哈哈。醜聞一旦曝光,當然會或多或少減損公司名譽,
所以我輩小螺絲,是否也應恪守誠實義務。
 
為履行公務員的誠實義務,我要坦承,我有一天一包菸的惡習;
騎車開車於自認安全無虞的狀況下習慣稍微超速或投機地不符燈號左轉右轉,
為了方便有時會自私地在紅線稍稍違停一下,
我該死,我白目,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開庭時曾經偷偷放屁,口罩掩護下不禁鼻孔噴氣露齒訕笑當事人答辯、陳述太白濫,
來喔,來買喔,好吃的土窯雞,來看喔,野生的臺灣鯛,傳說中的法盲耶,
甚且忍不住翻白眼,因而戕害法庭尊嚴,未以同理心苦民所苦;
法官交代的事情常無故稽延,遲滯許久後才勉強完成;
浪費奢侈買貴桑桑的手機還搭1399月租;花3萬多買函授都不看;
作息放蕩半夜撐著不睡寫廢文、開車出去亂晃冶遊然後隔日貪睡晚起上班遲到;
上床前總愛喝點酒;
面對心儀的理想對象,內心會有不當逾矩的遐想,
講些垃圾話,自以為撩妹,實則讓對方感覺到被騷擾
(人帥真好,人醜騷擾)等足以損失公務員名譽之行為。
 
變相強迫犯罪者自白犯罪,而且這樣向服務機關自首,並不類推適用得減輕其刑的規定。
對不主動自白犯罪,不恪守誠實義務,心存僥倖者竟然還可以追加額外懲處。
正所謂自首有罪,抓到加倍耶,
好棒棒,超英趕美,令德日瞠目结舌的先進政策,
惟適應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感情:酒駕就是該死,應該槍斃才對。
什麼憲法維護人性尊嚴的普世價值,酒駕者不配當人,
沒資格要求三小人性尊嚴啦啦啦。酒駕零容忍、酒駕零容忍、酒駕零容忍(很重要,再來一次)
 
已婚者的性自主權,通姦者的隱私權,應予適度保障。
犯罪者得保持緘默的基本權、人性尊嚴的維持尊重,也是一樣重要為憲法所保障,
惟若被告是公務員,基於特別權利義務關係這幽靈鬼影,
依比例原則與酒駕零容忍這民氣可用的口號,
機關規定強迫自白,違者加重懲處,
這內規於權衡後應該可以通過合憲性審查吧。操,又是我自行腦補超譯了。
 
鳥籠,你很無聊耶,早點睡不是很好嗎?明天別又遲到。
去玩交友軟體APP圈選配對認識女生嚐試脫單不是很好嗎?
有空閒就增加幫阿圖洗澡的頻率不是很好嗎?
阿圖每天抓抓抓,看起來很癢很可憐的樣子。
或把時間拿來處理你照片中身旁那些卷宗、拖延著還沒做的工作,不是很好嗎?
都凌晨一點多了,寫這麼多也沒人認真看完。
唉~敝人只是感覺到這國家、政府的認事用法,世道運行的模式,宇宙神秘的法則,
怎麼跟我所理解的,想像的,自以為是的,
差異如此之大這點芝麻小事感到無奈、失落甚且引發焦慮而已。
 
幹,你是哪根蔥,
你對法的理解算個屁,
井蛙懂什麼世道運作模式,
豬腦妄想參悟宇宙法則?
僅是個與香蔥麵包合影都還沒自信露臉,
社會成就低下,阮囊羞澀,性格軟爛,弱不禁風,
遇事拖延逃避,衛生習慣不佳,人際關係貧乏,
見識狹隘,怨天尤人,憤世嫉俗,
交不到女朋友的無聊中年宅男罷了,洗洗睡去吧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塵世中迷途小書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