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天  

拜不占缺訓練所賜

104、105、106這三年的休假像是歷經一場三溫暖

從0天、14天,今年總算到達了28天的里程碑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7 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
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
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
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
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
定給假。

 

從民國98年1月迄今

小書僮實際擔任公務員是8年

加上1年10個月的役期後

其實休假年資是9年又10月

不過從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條來看

都是滿整年才有效益

不免事後諸葛地覺得有點可惜

當初當兵怎麼沒有湊到整數呢XD

 

下次要再進階,是民國111年初的時候

五年的時間,說快不快,說慢不慢

其實28跨到30,應該也無感了

那時的我,不知道各方面會是如何?

期許自己,皆有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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