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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法官只安排了這兩件案子開庭

但第2件重訴字的準備程序

因為訊問原告、被告兩位當事人,再加上兩位證人

仍自下午2點46分,一直開到了晚上8點35分

從除權判決開始到最後結束,中間沒有休息

不過,其實很少開到這麼冗長的庭啦,合先敘明

 

開庭是紀錄科書記官最重要的日常活動

簡單講,就是聽到庭之人陳述,然後紀錄下來

但其實前後有許多步驟要處理,簡要敘述之:

◎定期、發通知、發函

法官閱卷後決定庭期,交由書記官在電腦上維護

除了印報到單、寄發開庭通知外

(如果當事人在監所深造或從軍服役,就要...)

並同時處理法官交辦的事項

例如:請原告表示意見、被告提出答辯或借卷、函調、函查、電詢等

◎整卷、編頁、檢卷

寄出開庭通知後,等著回證回來

(如果回證未回或查無此人等,就要...)

而函查、函調、借卷後,也是等對方答覆

(如果沒回應,就要...)

然後在庭期前約一週,將所有證卷資料

依照時間順序,整理進卷宗,編頁碼後送給法官

◎庭前筆錄

在整理好卷宗交給法官之前,要預先製作庭前筆錄

也就是除了兩造當場陳述這種無法預知的內容外

要盡量將所有可以先做好的部份都先登載進筆錄裡

譬如案號、案由、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兩造聲明等

如果行有餘力,書記官也要閱讀卷內的書狀

瞭解兩造的關係、主張以及可能提到的人事時地物等

以增進開庭時紀錄的效率(這我還做不到...)

◎開庭

隨機應變,盡量將當事人的陳述要旨與程序上應記載的重要事項打進筆錄裡

◎庭後

下庭後,把下次庭期、資料等維護進電腦

將報到單、列印好的筆錄、當事人當庭提出的書狀等整理好

檢交卷宗給法官,等候法官指示,繼續為下次開庭做準備

可能是通知未到庭被告或繼續查調問借之類的

 

開完這次庭,隔天,法官買了豆花

慰勞我、通譯與庭務員

以實務來說,是相當nice的老闆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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