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法官只安排了這兩件案子開庭
但第2件重訴字的準備程序
因為訊問原告、被告兩位當事人,再加上兩位證人
仍自下午2點46分,一直開到了晚上8點35分
從除權判決開始到最後結束,中間沒有休息
不過,其實很少開到這麼冗長的庭啦,合先敘明
開庭是紀錄科書記官最重要的日常活動
簡單講,就是聽到庭之人陳述,然後紀錄下來
但其實前後有許多步驟要處理,簡要敘述之:
◎定期、發通知、發函
法官閱卷後決定庭期,交由書記官在電腦上維護
除了印報到單、寄發開庭通知外
(如果當事人在監所深造或從軍服役,就要...)
並同時處理法官交辦的事項
例如:請原告表示意見、被告提出答辯或借卷、函調、函查、電詢等
◎整卷、編頁、檢卷
寄出開庭通知後,等著回證回來
(如果回證未回或查無此人等,就要...)
而函查、函調、借卷後,也是等對方答覆
(如果沒回應,就要...)
然後在庭期前約一週,將所有證卷資料
依照時間順序,整理進卷宗,編頁碼後送給法官
◎庭前筆錄
在整理好卷宗交給法官之前,要預先製作庭前筆錄
也就是除了兩造當場陳述這種無法預知的內容外
要盡量將所有可以先做好的部份都先登載進筆錄裡
譬如案號、案由、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兩造聲明等
如果行有餘力,書記官也要閱讀卷內的書狀
瞭解兩造的關係、主張以及可能提到的人事時地物等
以增進開庭時紀錄的效率(這我還做不到...)
◎開庭
隨機應變,盡量將當事人的陳述要旨與程序上應記載的重要事項打進筆錄裡
◎庭後
下庭後,把下次庭期、資料等維護進電腦
將報到單、列印好的筆錄、當事人當庭提出的書狀等整理好
檢交卷宗給法官,等候法官指示,繼續為下次開庭做準備
可能是通知未到庭被告或繼續查調問借之類的
開完這次庭,隔天,法官買了豆花
慰勞我、通譯與庭務員
以實務來說,是相當nice的老闆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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